“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在我校举行

来源:合作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4-06-26 09:19 浏览次数:

2014年6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财经大学合作设立“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在我校舜耕校区隆重举行。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副厅长李国建、副巡视员王晶,我校特聘教授、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卢洪友,校党委书记、校长刘兴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牟思伦出席了仪式,仪式由副校长綦好东主持。财政厅办公室、教科文处、科研所以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税学院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仪式。

刘兴云代表学校对财政厅多年来给予我校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对财政厅和我校进行深度合作、共谋发展大计满怀期望,希望“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创新管理机制,整合校内外科研资源,紧密联系我省实际,聚焦山东财政改革的重大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促进政产学研合作,为深化山东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改革参考方案和政策建议。

李国建在致辞中说,山东省财政厅党组和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对双方加强科研合作高度重视,对合作寄予厚望,并对共同办好“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谈了几点看法和希望。第一,合作加强对重大财税问题的研究;第二,积极参与财政政策咨询和改革方案论证;第三,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他说,财经大学与财政厅不仅历史渊源深厚,工作上、感情上也贴得很近,是亲密无间的好邻居、好亲戚。这次共同发起成立的研究院,强化科研合作,可以说是亲上加亲、近上加近。他希望研究院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双方资源,广聚专家学者,加强协作攻关,多出精品成果,打造省内拔尖、国内一流的现代财经智库,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于国安和刘兴云分别代表财政厅和山东财经大学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共同为“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揭牌。

揭牌仪式前,“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还举行了第一次院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财政改革发展研究院章程》,讨论了研究院内部工作流程和机制,制定了研究院的近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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