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研究生明泉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合作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11-17 16:32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明泉奖学金由山东明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泉集团)发起设立,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明泉奖学金评选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研究生。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法学院、统计学院各推荐一名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曾获二等奖学金(含二等奖学金)以上;

5.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本年度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鲁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明泉奖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的研究生适当倾斜。

四、评审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情况,按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推荐人选。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复核申请人资格,并在学生工作处、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明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版3份。

《2021年研究生明泉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版1份,打印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cdyjs@126.com

2.报送地点:燕山校区4219-2室;报送时间:11月17日9:00—11:00。

联系人:王老师  82911025   15550070627


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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