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明泉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作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09-28 15: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科(2020)15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1〕45号)精神、参照《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政学〔2019〕8号)有关内容,结合当前情况,现将2021明泉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明泉奖学金由山东明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明泉集团)发起设立,用于奖励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中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健康身心素质,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特别突出的研究生。  

明泉奖学金每学年评选50名获奖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明泉奖学金根据出资方意见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实行等额评选。  

一、评选条件  

除满足《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学金管理办法》(政学〔2019〕8号)第三章第四条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曾获校奖学金,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本年度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明泉奖学金。  

二、申报材料  

1.《明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版2份。  

2.《xxx学院明泉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推荐候选人上学年学习成绩单、学院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学生在申报时填写的主要获奖奖项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等各1份  

4.班级评议材料(辅导员签名)、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各1份。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评选推荐  

(1)学院就上述奖学金进行广泛宣传。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各学院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情况,按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见附件),结合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或受助情况综合考虑,推荐人选。  

2.学校评审  

(1)由明泉集团参与成立学校评审委员会开展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结合相关申报材料复核申请人资格,经评选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工作处、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完成申报,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舜耕校区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魏茂勇  邮箱:2081746663@qq.com  


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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